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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
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6]的第三章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配合补偿。
第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