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 三级。
8.1 一级资质标准
8.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8.1.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 计不少于 15 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 少于 10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冶 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0 人,且冶 金工程(或金属冶炼或金属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 筑材料)、结构、电气、给排水、动力、暖通、测量等 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 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150 人。
8.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11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 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年产 100 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 容量 120 吨以上转炉或 90 吨以上电炉);
(2)年产 80 万吨以上的轧钢工程;
(3)年产 100 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 1200 立方米以上高炉)或烧结机使用面积 180 平方米以上烧 结工程;
(4)年产 90 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焦炉炭化室高度6 米以上);
(5)小时制氧 10000 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年产 30 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7)年产 15 万吨以上铝或 10 万吨以上铜、铅、 锌或 2 万吨以上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年产 5 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 5000 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9)日产 2000 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10)日产 2500 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 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日熔量 400 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 75 万吨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8.2 二级资质标准
8.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8.2.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 少于 12 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 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冶金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冶金工程(或金 属冶炼或金属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结 构、电气、给排水、动力、暖通、测量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 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75 人。
8.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10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 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年产 80 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
(2)年产60万吨以上的轧钢工程;
(3)年产 70 万吨以上(或单座容积 1000 立方米 以上高炉)炼铁工程;
(4)年产 60 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焦炉炭化室高度
6 米以上);
(5)年产 15 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6)年产 10 万吨以上铝或 5 万吨以上铜、铅、锌 或 1 万吨以上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7)年产 3 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 2500 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8)日产 1500 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9)日产 2000 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 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0)日熔量 300 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 60万吨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8.3 三级资质标准
8.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8.3.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 少于 7 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冶金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冶金工程(或金 属冶炼或金属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结 构、电气、给排水、动力、暖通、测量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 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