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搭设应高于建筑物顶端或操作面1.5m以上,并加设围护。
搭设完毕的脚手架上的钢管、扣件、脚手板和连接点等不得随意拆除。施工中必要时,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工序完成后,立即恢复。
脚手架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填写交验单后方可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业管理、检查和保修,并定期进行沉降观察,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脚手架拆除时,应先检查与建筑物连接情况,并将脚手架上的存留材料,杂物等清除干净,自上而下,按先装后拆,后装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的材料应统一向下传递或吊运到地面,一步一清。不准采用踏步拆法,严禁向下抛掷或用推(拉)倒的方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