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中的碎木,锯末和木屑,可作为燃料堆肥原料和侵蚀防护工程中的覆盖物而得到利用。不含有毒物质的碎木,锯末和木屑,如没经防腐处理的废木料,无油漆的废木料,可直接作为燃料利用其燃烧释放的能量。建筑垃圾中的碎木,锯末和木屑还可作为堆肥原料使用。木料的碳氮比为(200-600):1,将碎木,锯末和木屑粉碎至一定料径的颗粒,掺入堆肥原料中可以调节原料的碳氮比。一些含特殊成的废木料掺入堆肥原料中,对堆肥化过程有促进作用。
计算一根木材的材积如同数学上求算一个物体的体积,对于长方体,只需长、宽,高三个尺寸即可,而对于木材这类的圆柱体,则需先量出它的长度和直径(或周长).在材积计算公式中则表现为尺寸检量所得的检尺长、检尺径或围长。
原木按其用途或尺寸划分,可分为直接用原木、加工用原木、特级原木,小径原术、短原木等。直接用原木是指不需要经过纵锯加工而直接可用于现场建设的原木,如坑木、电杆、檩材、椽树等;加工用原木是指需经过进一步机械加工才能使用的原木·主要包括车辆制造维修材、造船材、胶合板材、体育器具材等;特级原木指在一些特殊需要的珍贵树种中挑选出的优质厘木,适用于建筑、装修、文物装饰等特殊用途;小径原木是指径级低于《针叶树锯切用原木尺寸、公差、分等》,GB/T 4813-1995《阔叶树锯切用原木尺寸、公差、分等》标准规定的原木,主要是径级在6 - 12cm的森林采伐剩余物或在营林中抚育间伐的幼龄树;短原本是指长级低于GB/T 143. 2-1995《针叶树锯切用原木尺寸、公差、分等》、《阏叶树锯切用原木尺寸、公差、分等》标准中有关长级规定的原木,主要指长度短于2m的圆材。
目前,德国将回收的废弃木料分成5类,根据木料的等级和含有杂质的种类来划分。A1、A2级的回收废弃木料可用来生产人造板。使用二级废弃木料加工技术,可经济有效地生产出满足不同应用的物料。采购这些物料的成本低,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和定向刨花板生产企业在干燥这些含水率低的物料时还节省了能耗。处理过的、已经受到污染的A3至A5级木料,是用于产生能源的好物料。不同的燃烧系统,物料的处理方式与用来生产人造板的处理方式很相似。配置类似的二级废弃木料加工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