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莞汇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主营:东莞厂房出租,东莞厂房租赁,东莞地产销售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东莞市莞汇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地址: 东莞大岭山莞长路135号鑫宏丰大厦
  • 联系: 郭先生
  • 手机: 18903027890
  • 一键开店

东莞大岭山租一楼厂房,业主直租,价格优惠

2021-06-23 05:00:01  471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厂房过户的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厂房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定的扣除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当然,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够真实,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估。

4、企业所得税: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受让方:

1、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按一定的税率(每个城市各不相同)按年缴纳。

2、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3、契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以3%税率缴纳契税。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