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证明是人们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经济收入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签证、银行贷款、信用卡等时会被要求由当事人单位出具的对经济收入的证明。收入证明能直接反应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是衡量借款人是否具备还款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银行控制信贷风险的手段之一。
年收入应为一年内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等总和,并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金等。如果开具的是税前收入的话,则需要减除个人所得税后再计为月均收入,减除后的收入须满足月供加负债的两倍以上。银行一般会要求借款人提供的月收入是其月还款与其他负债之和的两倍以上。如果您有债券、银行存款、车辆或房屋购置凭证等额外的资产证明,可以向银行提供,有利于增加你的贷款资质,对批贷有帮助。
开收入证明需要这些步骤:
1、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开收入证明的申请,说明《收入证明》适用的机构及具体的用途。
2、人力资源部依照公司的收入证明模板开具《收入证明》,并加盖公章,公章可为企业公章或认识专用章。《收入证明》一般含有员工姓名、入职日期、岗位、身份证号、公司联系方式,收入证明用途等信息。
1、开收入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2、开收入证明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财务章或则是单位的公章,且必须是圆章;
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财务章或者是单位的公章,且必须是圆章;
4、年收入应为一年内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等总和,并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