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中没有竣工图,虽经发包人催要但未能提供,发包人亦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审核完毕工程造价。此种情形下,发包人应否承担逾期审核结算及逾期付款责任?创信咨询为我们解答。
竣工图,是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既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重要技术档案 ,也是编制、审核竣工结算的基本依据。
承包人提报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是发包人审核工程造价的基础和前提,由于承包人未能提交全部结算资料导致工程造价未能及时结算,无法明确工程总价款,工程价款不明确不能归责于发包人一方。在工程总价值不明确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发包人应支付工程款的具体数额从而判断发包人是否及时足额支付,因此,承包人请求发包人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没有事实依据。发包人尚欠承包人工程余款未付,虽然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但支付利息作为付款责任的一项附随义务,与当事人负有的付款责任同时产生,应从发包人应付而未付工程款时支付承包人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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