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I经营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EDI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是指利用各种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相连的数据与交易/事务处理应用平台,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事务处理的业务。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包括交易处理业务、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和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 从事此类业务需要办理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牌照,简称EDI许可证。
二、作用与价值
根据和工信部以及国家行业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和《互联网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相关法规和法律文件的规定,未经省通信管理局/工信部审批核准的企业不得从事互联网交易处理业务、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电子数据交换业务;
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
适用经营范围:
从业务角度可以分为三类:交易处理业务、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电子数据交换业务;
“交易处理业务”是指办理各种银行业务、股票买卖、票务买卖、拍卖商品买卖、费用支付等。
“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是指通过通信网络传送,对连接到通信网络的电子设备进行控制和数据处理的业务。
“电子数据交换业务”,是一种把贸易或其它行政事务有关的信息和数据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数据,通过通信网络在有关用户的计算机之间进行交换和自动处理,完成贸易或其它行政事务的业务。
从事网上商城、物联网交易、平台交易、P2P交易的企业需办理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牌照。
三、基础条件门槛
(1)注册资本额度为100万元;
(2)营业执照上面的经营范围包括: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3)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或者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4)与公司经营信息服务业务相符的网站;
(5)通过网站盈利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内资公司。
四、基础材料明细: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法人联系方式和邮箱,公司座机;
(3)公司股东信息,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法人股东提供公司章程;
(4)三个社保人员(许可负责人,客服负责人,负责人)的个人专用的参保证明各一份以及身份证扫描件、电话及邮箱;
(5)域名证书原件彩扫件,跟域名备案一致的ip地址以及服务器放置地址(具体到门牌号)、网站接入服务单位;
(6)跟接入商签署的主机托管协议原件彩扫件以及接入商的资质彩扫件(正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页、年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