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操作证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目录规定: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分高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低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防爆电气作业: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
北京应急管理局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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