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运单是由托运人或者以托运人的名义填制,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在承运人的航线上运输货物所订立运输契约的凭证。
航空货运单不可转让,属于航空货运单所属的空运企业,如跨越速运空运企业。
包机运输是航空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费率,将整架飞机租给一个或若干个包机人(包机人指发货人或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从一个或几个航空站装运货物至指定目的地。包机运输适合于大宗货物运输,费率低于班机,但运送时间则比班机要长些。
1. 托运货物时应检查托运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写货物托运书,明确是否保险,是否填写声明价值,并由托运人接货人双方签字或盖章。
2. 托运人对托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 托运政府限制运输及需要向公安,检疫等政府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货物,应随附有效证明。
4. 运输条件不同或性质相互对立的货物,应分别办理托运手续。
5. 货物包装应适合航空运输的要求,严禁用草袋包装和草绳捆扎。
1、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其它物品。
2、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禁止运输或者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等。
3、精密、易碎、怕震、怕压、不可倒置的货物,必须有相应防止货物损坏的包装措施和指示标志。
4、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外包装上标明出发站、到达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及详细地址。托运人使用旧包装时,必须除掉旧包装的残旧标志和标贴。
5、活动物、鲜活易腐物品、贵重物品等特种货物的包装应符合航空运输对各种货物的特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