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维尔京群岛(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的政府指定金融监管机构为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委员会
(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简称“BVI FSC”,负责监管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离岸公司”。《2010 年证券与投资业务法》(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 Business Act of 2010, SIBA),是目前管制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业务活动的新监管制度。
2001 年 12 月颁布了“2001 财政服务委员会法”,2001 设立了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作为负责监管、监督和检查英属维尔京群岛内和从英属维尔京群岛境内所有金融服务的自治监管机构。这些服务包括保险、银行、受托人业务、公司管理、共同基金业务以及公司注册、有限合伙、知识产权和船舶等。因此,委员会现在监督政府以前通过金融服务部门处理的所有监管责任。委员会还肩负着新责任的任务,包括促进公众对金融体系及其产品的了解、维持受管制活动的周边、减少金融犯罪和防止市场滥用。
委员会的设立还确保英属维尔京群岛承诺在打击跨境白领犯罪方面发挥作用,同时保障合法商业交易的隐私和保密性。
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是领土的金融服务监管机构。我们是负责授权和发牌公司或人士经营金融服务业务的机构,并负责监察受规管金融服务活动的范围,以保障公众免受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或其境内经营的任何非法及或未经授权的金融服务业务的影响。委员会还通过公司事务登记处,负责在领土内成立的所有公司进行登记,成立有限合伙公司,并登记商标和专利。
英属维尔京群岛(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的政府指定金金融牌照服务融监管机构为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委员会(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简称“BVI FSC”,
FSC监管杠杆式外h交易,外h交易商必须要取得IB(Investment Business)交易商牌照,并且需要在牌照上注明分类;Dealing in investments as principal 或者是 Arranging Deals in investments .
FSC牌照申请条件;
1.当地公司组建
首先需要在BVI成立一家国内公司以监管条件去申请这个牌照。
公司必须至少有1名股东和1名董事。一个人既可以作为公司的股东和董事。
办公地点要求方面值得一提的是:要有实体办公地点,要有常驻员工。持牌人必须聘用至少1个自然人任董事,至少聘用1个有牌照的证券咨询顾问或1个有牌照的投资咨询顾问。(挂名即可)
2.申请交易商牌照
在注册过程中,我们可以启动并安排将提交给 FSC 的申请和业务计划。
需要您为每位股东和董事提供以下文件:
护照复印件 无犯罪记录证明简历(英文简历)两份专业推荐信
申请准备好后,再提交给FSC批准并支付申请费用。
申请时间大约需要3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