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要求
1、办理对外投资备案需要申办公司成立满一年,要有实际经营,有盈利;
2、办理对外投资备案需要申办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百分比;
3、办理对外投资备案需要申办公司不能是投资金融类、游戏影视等相关行业。
1.哪些类别属于国家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4号),限制境内企业开展与国家和平开展外交方针、互利共赢开放战略以及宏观调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资,包括:
1.赴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
2.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
3.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者投资平台;
4.使用不符合投资目的国技术标准要求的落后生产设备开展境外投资;
5.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标准的境外投资。其中前三类须经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2.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答:《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六条规定,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其他情形实行备案管理。国内投资主体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初审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商办合函【2018】286号)文件要求,直接报商务部办理核准手续。
境外投资备案的办理要求
1.国内企业需要成立满一年
2.国内企业需有盈利
3.投资行业不允许是限制的行业
含义和分类:
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企业需提供该标的企业的相关资料。
以新建、并购、参股、墙盗和注咨等方式进行的境外投签项目,以及投资主体以是供融资或担保等方式通过其境外企业或机构实施境外投资项目,企业需提低该项目的相关资料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定义,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适用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的投资地区,不仅包括外国,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之外的任何地区进行的投资,均为境外投资。
一、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在国内无违法记录,资信良好;
3.企业自身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上具有跨国公司的比较优势。
二、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资料
1、境内投资的主体信息(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文件的复印件)。
2、境内投资主体(上海公司)近一个月财务报表;
3、中方投资的构成自有资金金额
4、中方投资的构成资金合同一份;
5、向企业带款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的身份证和个人近一个月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6、境内投资主体(上海公司)股东会决议1份;
7、境外企业投资的基本事由,项目说明书(新设项目包括经营内容、规模、产品/市场、配套基础设施、投资回收期等。并购类投资,需包括并购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状
况、资产财务状况以及具体收购方案等。 )
8、境外企业中英文名称、设立方式、经营范围、所属行业、注册资本(中方占股份比例、外方占股份比例)、注册地址等信息。
9、加盖公章申请表格;
三、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流程
1、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上海商委备案;
2、领取证书,并到发改委备案(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申请境外投资电子钥匙(国富安);
4、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