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运货物的范围
1、质量不合格,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2、货物的型号与购货合同的规定不符,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3、错发、错运而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4、海关按国家规定责令退运的货物。
二、机械设备退运资料
1、报关委托书
2、报检委托书
3、退运合同
4、invoice
5、装箱单
6、提单(副本需背书和电放保函)
7、出口时的核销单和报关单(必须正本)
8、若核销单已核销则提供外经贸委盖章的已核销证明及对应出口报关单,已退税则需在当地国税局补税。
9、包装证明
10、退运情况说明2份(商检局,海关各1份)
三、机械设备退运流程
1、提供产品原出口的一套资料(如装箱单、申报要素、报关单、合同等)
2、按我司提供的退运返修资料模板填写并盖章寄往我司
3、国外安排海运/空运至口岸仓库,准备运输
4、货物到达口岸后按退运/返修货物进行申报,提供申报资料
5、海关放行后若是返修货物,企业须在自进口申报之日开始6个月内完成货物的返修并复出口
6、货物维修好后复出口,申请退回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