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办理一般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
(2)省建设厅对企业申请施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省建设厅对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进行审核;
(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20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办理电力资质需要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另外在主要人员方面,需要公司达到如下的要求才行: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电力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4)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电力资质是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的证明。
电力安装公司办理资质首次申请当申请低等级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法律依据: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9号)第十一条 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财务能力;
3、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1、申请人向省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20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