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创源路22号金裕创意园D栋516室

    联系:陈小姐

    手机:

    电话:

    Q Q:961213723

    邮箱:kkups@163.com

    小程序

    广东创宣力蓄电池12V24AH

    2024-11-05 12:20:01 1592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产品名称:阀控式铅酸免维护蓄电池

    产品特点:电池采用高性能极板、技术AGM隔板、高纯度电解液及ABS材料池壳制成,采用电池槽盖、极柱双重密封设计,防止漏酸,可靠

    标准电压为12V,容量24AH,内阻≤10mΩ

    使用范围:

    UPS不间断电源、EPS系统、直流屏系统、邮电通信、电力系统、消防系统,防卫系统、太阳能系统、船舶设备、控制设备、电子仪器及其它备用电源。

    产品性能:

    放电

    (1)电池不宜放电至低于预定的终止电压,否则将导致过放电,而反复的过放电则会导致容量难以恢复,为达到的工作效率,放电应0.05-3C 之间,放电终止电压如下表1所示

    (表1)放电电流和放电终止电压

    (2)放电容量

    ◆放电容量与放电电流的关系,图1为FM、JFM系列 电池在不同的放电率条件下放出的容量,从图中可看出,放电倍率越大,电池所能放出的容量越小。

    ◆温度作用

    电池容量亦受温度的影响,过低温度(低于15℃,5℉.)则会降低有效容量,过高温度(高于122℉.50℃)则会导致热失控并损害电池.

    充电

    (1)浮充(限制电压,控制电流)使用: 浮充电压2.25V~2.30V/单体,电流不得大于0.25C10,电池浮充电流调到小于2mA /AH.(25℃)。请参见表(2)。

    (表2)充电方法与充电时间

    (2)循环使用(充电即停,放完电即充):充电电压2.4 V/单体,充电电流不得大于0.25C10.

    (3)温度补偿电池在5~35℃范围内工作时,不必对充电电压进行补偿,当温度低于5℃或者高于35℃时,建议对充电电压作适当的调整,调整标准为浮充时 干3mv/℃/单体,循环使用时干4mv/℃/单体(温度以25℃为基准)。

    (3)过充电

    电池充足电后再补充电则称为过充电,持续的过充电将会缩短电池的寿命。

    使用寿命

    以下因素将可能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

    ★重复的深放电

    ★重复的浅充电后的深放电

    ★外界温度过高

    ★过充电—特别是涓涓浮充充电

    ★过大的充电电流

    ★当充好电的电池如果长时间未使用,特别是在高温环境下,将会导致自放电和容量的减少。

    容量保持和储存自放电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1384637 次     店铺编号11133015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快了吧     专属客服:胡俊芝    

    1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