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江苏南京市海运保险空运保险陆运保险快递保险货运保险

    2024-11-21 12:00:01 1196次浏览
    价 格:220

    二)对遭受承包责任内危险的货物,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三)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号、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后卸载地卸离飞机起计算,多不超过两年。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822040 次     店铺编号9282053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快了吧     专属客服:颜艳珍    

    1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