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类型: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
厂内机动车辆类制造许可
客运索道制造许可
大型游乐设施许可
大型游乐设施类制造许可
起重机械类制造许可
电梯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三) 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
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完成型式试验后,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技术规范、标准;
(六)能够保证产品性能符合特种设备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特种设备许可证的一般特点和内容:
证书信息:特种设备许可证包含企业或个人的名称、注册地址、证书编号等基本信息。每个特种设备许可证都有的编号,用于标识其有效性和相关信息。
许可范围:许可证明确列出被授予许可的特种设备类型和型号范围。根据企业的资质和生产能力,可能会限定特定的特种设备分类。
生产许可:特种设备许可证确认企业具有特种设备的生产能力和制造要求。这意味着企业符合国家的技术标准、质量控制要求和规范。
管理要求:特种设备许可证规定了企业在特种设备生产、安装、维修和运营方面的管理要求,包括技术标准遵守、控制措施、操作规程等。
效期和复审:特种设备许可证通常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并且规定了定期复审的要求。这意味着持证企业需要定期接受管理部门的复审和检查,以确保持续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