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局不可以随便罚款。
工商局有行政执法权。工商局享有工商行政管理权限内的行政执法权。
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行政执法活动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活动,这就要求承担行政执法活动的机关或组织,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或资格并经国家有关机关的合法许可。
罚款数额比较大,可以申请听证或行政复议。但是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隐患、威胁公共、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商局行政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处罚范围简单来说包括:商标、合同欺诈、消费者投诉、流通领域产品和服务质量、流通领域食品、市场主体登记包括工商执照和市场开放、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监督检查的职权,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方式,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工商行政处罚有哪些?
以下是对工商行政处罚的回答:工商行政处罚要件支配工商行政处罚程序;工商行政处罚的时间;工商行政处罚听证;工商行政处罚的概念和事项是什么?工商行政处罚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法定权限和范围内,依法对外国人作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核发的许可证,也可以对外国人申请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工商行政处罚争议的概念工商行政处罚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法定权限和范围内,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的行政相对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核发的许可证,并可以对外国人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具体行政行为。二。工商行政处罚事项(一)处罚机构: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物价)(二)事项名称1。未经核准登记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从事其他违反工商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2.外国(地区)企业未经登记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或者已设立的代表机构有违反代表机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的;3.未经登记开办商品交易市场的行为;4.从事不正当竞争的行为;5.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6、经销无合法凭证的进口商品;7.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8、利用合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9、违反商标使用管理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