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工资收入证明,向特定单位根据用途、以员工劳动合同应发工资为基础,不超过工资证明开具前12个月平均月应发工资作为收入开具证明。标准工资收入证明中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信息、执行劳动合同入职时间、职务职位、月薪或年薪、薪资结构含提成及奖励工资等。
工资收入证明用于办理银行贷款、信用卡,一般应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是否是单位正式职工,年(月)收入等内容,同时还应标注单位名称和证明开具日期,以便体现收入证明的时效性。
工作证明题目要在行的正中书写,字体要稍大。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称呼,身份证号码,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结尾正文写完后下面空一行,在在行前面空两格,写上特此证明,下面空一行或两行,在右下角署上申请人姓名和成文日期。
工作证明是证明工作者本人,持续或正在从事某项专业性工作或岗位的现实情况,有效年限,以确定能满足参与某种考试或活动、组织的条件。内容一般包含工作者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年限、工作岗位,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
此类证明一般用在准入类资格考试或有参与条件限制的组织、活动,比如一级建造师考试、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