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商业需求的增加,不仅是商标申请,许多需要购买商标的朋友也将通过成都商标代理机构处理。有时在商标转让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同商标的情况,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这种情况呢?
1.如果商标由一个人转让给多个人,在填写转让申请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渠道应填写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印章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其他共有人名称列表,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地址不需要填写。
2.除上述情况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商标由多个人共同转让给一个人所有。填写转让申请时,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的印章应加盖原代表人的印章;受让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填写在相应的栏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原名称应填写在附页转让前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共有人的地址不需要填写。
商标注册是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定程序。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申请商标注册。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以核定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为限。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不经过注册,致命的弱点是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就是说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这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也导致商标代表一定商品质量和信誉的作用大打折扣。
商标作用三:资产中的重头戏
商标的评估价值能增加企业的总资产额,而且越高价值的品牌越能体现出该商标的影响力和企业的经营情况,间接反映出消费者对该商标所标示商品的接受程度。
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还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