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灯光是演出空间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情节的发展对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场景进行的视觉环境的灯光设计,并有目的将设计意图以视觉形象的方式再现给观众的艺术创作。应该、系统的考虑人物和情节的空间造型,严谨地遵循造型规律,运用好手段。
艺要求
1.该系统工艺设计和设备配置具有综合剧场的使用功能,在短时间内可轮换多种不同剧种的灯光操作方案。
2.该系统设计可以从一种照明方案快速转换到另外一种照明方案,转换时间在2小时内完成。
3.该系统允许使用全部配置的各种类型灯具和其它补充设备。
4.该系统设计有足够的性和存储容量,整个系统在不中断主电力供应的前提下,对主控台进行持续的诊断检查。
5.该系统中的设备完全符合舞台背景噪声的技术要求,空场状态下,所有灯光设备开启时的噪声及外界环境噪声的干扰不高于NR25,测试点1M效果器材的噪声不大于30dB。
6.系统的扩展能力是该系统设计之初有意预留的,如电力硅控容量、网络容量,待日后资金充裕或新技术出现,使本系统不至于因设计不足而大面积修改或更新,达到节省资金和快速适应变化的需求。
顶光系统设计配置
顶光作用是对舞台纵深的表演空间进行必要的照明,顶光配置中采用的各种灯具,大大地提高了光的透光性,可作舞台顶光布光或染色用。
A. 配置灯具分布如下:
舞台上空,共设有20道顶灯吊杆。其中每道顶光分别用不同数目的灯具
B.灯具的排列及投射方法:
道顶光与面光相衔接照明主演区,衔接时注意人物的高度,可在道顶光位置作为定点光及安置灯光,并选择部分灯加强表演区支点的照明;第二道至第十道可向舞台后直投、也可垂直向下投射、可加强舞台人物造型及景物空间的照明。前后排光相衔接,使舞台表演区获得比较均匀的色彩和亮度。
为保证音响系统高质量运行,对扩声系统供电提出如下要求:
⑴.扩声系统的供电应与灯光照明供电分开,电源要经稳压设备处理。
⑵.扩声系统供电电源的变压器组应与照明、空调等大电流供电电源的变压器组分开。
⑶.扩声系统供电容量AC 220V/10 kVA,有条件的话,二路供电,主、备自动切换。
⑷.电力管线与音响管线应尽量避免平行,若实在无法克服时,其间隔不得小于5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