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借款的保证 为了确保贷款的回收,能有可靠的担保,一般借贷的担保有以下三种方法: 1.取得抵押权。由借款人提供不动产,为贷款人设定优先受偿的物权,并至地政事务所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2.取得质权。由借款人拿动产或权利(如珠实、古董;股票、公司债券等)给贷款人作担保。 3.找连带保证人。在契约上注明“连带保证人连带保证借款人***切实履行贷款契约各条款之约定”,并由连带保证人在契约上亲自签名盖章。
优势 1. 下款快速——从证件受理到资金到帐,只需3个工作日,加急当日办结 2. 手续简单——可绕开银行信用登记系统,证件齐全并合法,符合抵押条件即可申办 3. 利率适中——介于银行贷款利率与典当之间 4. 期限灵活——1至12个月自主选择,到期可提前申请延期 5. 抵押适度——借款额一般为抵押物评估价值的50%-80%; 6. 还款自由——付息还款方式自行确定,大大提高借款用户的资金利用率 7. 操作规范——肯雅隆工作人员具有多年房地产、金融、法律等工作经验 8. 服务周到——只需提供齐备证件,签合同、办抵押时签上名字,其余由公司全程代理。
利息是指借款人为取得资金使用权而向贷款人支付的报酬,它是资本(即贷出的本金)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价格。贷款利息可以通过贷款利息计算器详细的计算出来。 在民法中,利息是本金的法定孳息。
以买卖合同做担保的情形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