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以及,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大多汽车抵押贷款都是实行的押证不押车,也就说,只要你把自己汽车的相关证件抵押给贷款机构就可获取贷款,而汽车在安装上GPS以后照常使用。因此,在办抵押之前,应先了解,汽车抵押是否押车,可尽量避免要押车的机构;
汽车抵押贷款的资金往往用于短期周转。若是需要长期贷款的,不适用于用汽车作为抵押来贷款;
由于汽车抵押贷款往往所产生的费用颇高,因此若是选择周期较长的车辆抵押贷款,在具备提前还款的情况下,可尽量提前还款。
在办理贷款业务时,贷款方往往需要借款人提供和借款金额差不多的财产做抵押,才会同意贷款。汽车作为特殊动产,是可以用作办理抵押手贷款手续的,汽车办理抵押贷款手续的,签订抵押合同时抵押权即成立,不需要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债权人在行使抵押权时不能直接将汽车的所有权转移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