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诊病人应重点记述前次就诊后各项诊疗结果和病情演变情况;体检时可有所侧重,对上次的阳性发现应重复检查,并注意新发现的体征;补充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特殊检查。三次不能确诊的患者,接诊医师应请上级医师诊视。与上次不同的疾病,一律按初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4、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由主治医生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同时在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人拿到病假条后需注意病假条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才有效,一般在医院门诊大厅的服务台盖章。另外病假条需要具有医师及以上称职称且具备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开放的权利。
前往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相关门诊的诊断。在诊断过程中,医生会根据你的身体状况,判断是否适合参加体能测试。
如果医生认为你不适合参加体能测试,他会出具一份相关证明。这份证明通常需要包含你的个人信息、诊断结果以及医生的建议等内容。
拿到医生出具的证明后,你需要填写一份《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这份表格可以在学校的教务处或者体育部门获取。
将填好的申请表和医生的证明一并提交给学校的教务处或体育部门。他们会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核。
等待审核结果。如果审核通过,你就可以获得免测证明,从而免于参加体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