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3项;
(2)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3项。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质量员、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
(1)1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2)20万立方米/日以上气体处理工程;
(3)1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20亿立方米/年及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行业标准:由行业协会或者相关组织制定,对于行业内的企业实施的资质认证。行业标准通常是企业开展业务所必须符合的标准,如石油化工产品标准、石油化工生产工艺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