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在有正常营业执照的范围内,民间借贷就是正常的。法人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只要是真实可靠的,民间借贷就是合法的,是可以推行和信任的。作为民间借贷的金融机构,它们不像银行,在拿到各种营业证书是非常难的,因此它们是正规的公司。对于注册的贷款担保类公司,我们都是可以在当地的监管部门查询的,否则就是虚假的机构,也是由于这些机构才使得大家有了民间借贷是否合法的疑问。未来的民间借贷资本会在探索和监管的双重作用下,会更加可靠,解决更多人的资金问题.
民间借贷中存在大量现金借贷情形,出借人没有要求借款人签署收款收据,一旦借款人反悔称只写了借条实际上没有收到款项时,作为出借人很难证明已经实际支付款项。因此,在借贷中尽量采用转账支付尤其是大金额借贷。
正规的纯私人放款可以为借款人提供灵活的融资方式,但需要谨慎选择出借人,并确保贷款交易合法合规。这种类型的贷款适用于那些有明确还款计划和信誉良好的借款人,可以帮助他们满足各种个人和商业资金需求。与出借人之间的合作应建立在互信和明智的财务决策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