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协调国际汽车质量系统规范,由世界上主要的汽车制造商及协会于1996年成立了一个专门机构,称为国际汽车工作组InternationalAutomotiveTaskForce(IATF)。IATF的成员包括了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ISO/TC176),意大利汽车工业协会(ANFIA),法国汽车制造商委员会(CCFA)和汽车装备工业联盟(FIEV),德国汽车工业协会(VDA),汽车制造商如宝马(BMW),克莱斯勒(DaimlerChrysler),菲亚特(Fiat),福特(Ford),通用(GeneralMotors),雷诺(Renault)和大众(Volkswagen)等。
(1)转版审核的审核时间必须满足认证规则5.2表格中再认证审核的人天要求;
(2)转版审核应与再认证审核一样是一次完整的体系审核并遵守IATF规则6.8章节中所描述的所有要求;
(3)同时,审核计划也应遵守IATF规则5.7章节要求,并满足以下特殊要求:
a.在转版审核前需要进行非现场文件审核,非现场文件审核需要至少包含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如质量手册与程序)以及企业满足IATF16949所有要求的证据。
b.如果企业并没有提供以上所需信息,则审核计划需包含至少0.5天额外审核时间,供审核员在现场一小时预备会议之外到现场收集并查看遗漏的信息。
“CE”标志是一种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CE认证,为各国产品在欧洲市场进行贸易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简化了贸易程序。任何国家的产品要进入欧盟、欧洲自由贸易区必须进行CE认证,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因此CE认证是产品进入欧盟及欧洲贸易自由区国家市场的通行证。CE认证表示产品已经达到了欧盟指令规定的要求;是企业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增加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程度;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将降低在欧洲市场上销售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