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申请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下列条件:
①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②有相当于购买(新建商品房、房改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20%以上的自筹资金(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20%;购买住房面积在90-144平方米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30%;购买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40%;);
③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④同意以具有全部产权的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
⑤申请人必须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一年、间断三个月的不予办理);
⑥没有住房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⑦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执行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规定是什么?
职工申请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90-144平方米(含)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为40%;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为60%。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2011年7月7日,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4.45%、5年以上年利率为4.9%。二套房利率在此基础上上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