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可以在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如转入本人公积金黄山卡需提供公积金卡查验);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黄山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可以在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如转入本人公积金黄山卡需提供公积金卡查验);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黄山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提取额度的确定原则:
(一)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按以下原则计算:
1、主买房人应根据房价款、其所占的产权份额、配偶提取能力确定可提取限额,其中主买房人是指购房合同或者借款合同上买方或者借款方左起签名的个人。具体如下:
(1)主买房人确定本人及其配偶的可提取限额,总额度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主买房人未婚的,一般情况下按照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的的份额确定可提取限额;
(3)合同上记载多个购房人并且为非配偶关系的,提取人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
2、配偶方或者购房合同上记载的其他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
3、职工购买危改回迁房,其购房总金额应扣除拆迁补偿款。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公积金贷款中心。另外,个人提取公积金有一定的限制,如提取次数、提取金额等需要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