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定起重量:叉车的额定起重量是指货物重心至货叉前壁的距离不大于载荷中心距时,允许起升的货物的重量,以 T(吨)表示。当货叉上的货物重心超出了规定的载荷中心距时,由于叉车纵向稳定性的限制,起重量应相应减小。
行驶速度:提高行驶速度对提高叉车的作业效率有很大影响。对于起重量为1T的内燃叉车,其满载时行驶速度不少于17m/min。
1. 额定起重量:指货叉上的货物重心位于规定的载荷中心距上时,叉车应能举升的重量。(单位kg)
2. 载荷中心距:指货物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端面的规定距离。
国家规定:Q(代表载重量)电动
以电动机为动力,蓄电池为能源。承载能力 1.0~8.0吨,作业通道宽度一般为3.5~5.0米。由于没有污染、噪音小,因此广泛应用于室内操作和其它对环境要求较高的工况,如医药、食品等行业。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电动叉车正在逐步取代内燃叉车。由于每组电池一般在工作约8小时后需要充电,因此对于多班制的工况需要配备备用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