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是指企业为取得运营资金,以卖方与买方签订真实贸易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为卖方提供并以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作为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
应收账款融资主要应用于核心企业的上游融资,通常需要发货来实现物权的转移促使合同生效,同时也需要告知核心企业,得到核心企业确权。
企业运用应收账款融资可以获得销售回款的提前实现,加速流动资金的周转。
此外,无须提供传统流动资金贷款所需的抵质押和其他担保。
在无追索权的模式下,企业可以实现资产出表,优化资产负债表,缩短应收转款的周转天数,实现商业信用风险的转移。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在核心企业从上游采购的环节,由于其议价能力强,往往要求较为弱势的上游供应商对其赊销。
这样尽管能够提前拿货、延期付款。
但却损害了上游中小供应商的利益,使他们因为回款不及时而产生资金困难,进一步影响到供应商的经营与生产。
而中小供应商经营生产困难,势必影响核心企业货源供应的质量与数量。
因此,过分地要求中小供应商向其赊销,终还是会伤害到核心企业自身的利益。
基于此,核心企业在采购环节可以采用应收账款供应链融资模式来帮助中小企业。
在核心企业向中小供应商达成采购协议之后,中小供应商将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
向银行等第三方金融机构筹得借款。
若在还款期限内中小供应商无法还款,则由核心企业承担向银行还款的责任。
在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下,核心企业成为终的实际还款人。
以此将自身的信用与中小企业信用捆绑起来,使得银行不再像以往一样单独考察中小企业的资信水平。
而是重点考核核心企业自身资信实力,从而降低了中小供应商的融资难度,帮助中小供应商更好地经营生产,进而维持核心企业自身货源的高质与稳定。
预付账款融资模式:
在核心企业向下游销售的环节,由于其处于强势地位,往往要求较为弱势的下游企业先向自己付款。
再给下游中小企业发货,以避免产生应收款项而无法收回资金的风险。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在付出货款的同时不能及时收到货,下一步的生产和销售活动无法进行,很容易导致经营困难甚至破产。
而下游中小企业关系到核心企业的销路,一旦受损,核心企业也会失去客户。
并付出巨大的代价重新构建销售渠道,终依然会损害到核心企业自身的利益。
基于此,在销售环节,核心企业可以采用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也称“未来货权融资模式”来帮助下游中小企业。
核心企业与下游中小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就意味着把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了中小企业。
同时核心企业会将商品发往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的仓库。
接着,中小企业就可以凭借这份“货权”向银行贷款,并从仓库中提货进行销售。
将销售回款来还给银行,如果下游中小企业不能还款,则由核心企业将商品回购。
在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下,核心企业以回购的方式为下游中小企业增信,帮助下游中小分销商、零售商及时提货。
快速进入下一步的经营与生产,维持了自身经营的稳定,进而促进了核心企业下游销售渠道的稳定。
供应链金融就是针对缺乏固定资产、拥有较多流动资产的中小企业而诞生的金融工具,切合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提升了中小企业的信贷能力,有助于化解其融资困境。相较于成熟的国际市场,供应链金融在国内还处于发展阶段,其产品研发、组织架构、风险控制等方面还需要加强理论和实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