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是指在供应链中,金融机构通过融资、担保、保险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满足其资金需求,从而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发展。
这种金融模式具有灵活、低成本、等优点,因此备受企业和投资者的青睐。
供应链金融的出现是为了解决传统金融模式的缺陷。
在传统金融模式下,银行主要面向大企业和政府机构提供融资服务,而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则往往不予理睬或者要求高额的抵押和担保条件。
这使得中小微企业难以获得资金支持,导致很多优质的项目无法得到发展和实现。
根据各供应链融资模式的应用环节不同。
可以将供应链融资模式分为应收账款融资模式、预付账款融资模式、存货融资模式;
根据参与主体中“第三方金融机构”的实质是独立于供应链的商业银行还是核心企业自营金融子公司。
又可将供应链融资模式分为银企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和自营供应链融资模式。
预付账款融资模式:
在核心企业向下游销售的环节,由于其处于强势地位,往往要求较为弱势的下游企业先向自己付款。
再给下游中小企业发货,以避免产生应收款项而无法收回资金的风险。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在付出货款的同时不能及时收到货,下一步的生产和销售活动无法进行,很容易导致经营困难甚至破产。
而下游中小企业关系到核心企业的销路,一旦受损,核心企业也会失去客户。
并付出巨大的代价重新构建销售渠道,终依然会损害到核心企业自身的利益。
基于此,在销售环节,核心企业可以采用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也称“未来货权融资模式”来帮助下游中小企业。
核心企业与下游中小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就意味着把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了中小企业。
同时核心企业会将商品发往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的仓库。
接着,中小企业就可以凭借这份“货权”向银行贷款,并从仓库中提货进行销售。
将销售回款来还给银行,如果下游中小企业不能还款,则由核心企业将商品回购。
在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下,核心企业以回购的方式为下游中小企业增信,帮助下游中小分销商、零售商及时提货。
快速进入下一步的经营与生产,维持了自身经营的稳定,进而促进了核心企业下游销售渠道的稳定。
中小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群体,对经济增长贡献具有巨大的作用,但由于其自身规模的限制,融资难已成为中小企业发展普遍存在的一大困境。
中小企业在信贷市场处于不利地位,其根源在于中小企业信用的先天性缺陷和先天性规模小,缺乏同大企业相比的信贷融资所必须的信息优势,金融机构的结构调整并不能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的信用水平,并不能从根本上克服中小企业在信贷市场上的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