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调整城市公共财政资金对垃圾处理行业的补偿程度。目前,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主要来自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政府的公共财政补贴。建议合理调整公共财政资金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补偿程度,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例如,要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点和垃圾箱的分布密度,特别是在人口密度较大的地区,应进一步扩建或改建生活垃圾收集点,避免生活垃圾在道路上堆积。
完善生活垃圾回收体系,从源头上减少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回收市场仍处于低效和混乱状态。例如,一些居民区的垃圾收集点被外国个体经营户垄断。他们不仅降低了回收价格,而且对家居垃圾产品回收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居民将可回收的垃圾产品丢弃在家中,进一步增加了生活垃圾的数量。进一步扩大垃圾回收网络,畅通回收渠道。政府应加强对垃圾回收市场的监管,并结合相关行业协会对垃圾回收市场进行有效监管。比如通过招投标,可以选择有经验、有资质的垃圾回收企业从事社区垃圾回收活动,提高分类回收的效率。
加强生活垃圾数据统计审核管理和信息监管体系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运输单位、去向等数据的收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控制监测数据;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数据和报表。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收集并上传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建立餐厨垃圾闭环网络回收体系。政府要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职能,建立“个体回收户++回收基地+信息管理”的餐厨垃圾回收体系。特别是要适应和整合现有的个体回收户,推动其积极进入“回收公司”从事餐厨垃圾回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处理、统一监管,实现餐厨垃圾回收的闭环网络体系。
进一步提高环卫工人的工资待遇水平。目前,城市环卫一线清洁工人的工资水平还比较低。要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水平,增强他们的职业认同感,切实提高道路清扫和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